<這是白開水耶!!>
在歐洲,每天都有新發現。繼昨天買到純正的牛奶之後,今天終於誤打誤撞買到了白開水。喝到第一口之後差點高興得叫了出來,因為這是我從星期三上飛機以來喝到的第一口白開水。原來白開水這麼好喝啊!!只是一樣很貴,1.5公升要價一歐元。
在這裡真的什麼都貴,常常晃進便利商店的時候,都很想跟老闆商量請他讓我拍一下他的店面。看到價格的人就會相信,身處在歐洲想要餓死其實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不知道是台灣人消費水準低還是歐洲人沒有經濟觀念。可是最慘的是,現在我每天做的事就是起床之後開始花錢花錢花錢。


今天本來安排的行程是去博物館區參觀阿姆斯特丹最有名的兩個博物館,一個是國立博物館,一個是梵谷美術館。國立博物館不愧是國立的,It’s air conditioned!!只不過他的audiotour是要錢的。我看了看,要價€4,嗯,還是不爭氣的買了中文導覽XD。雖然在這裡已經漸漸習慣了外國人講英文的速度,也已經不像第一天一樣pardon pardon一直講了,可是總覺得花€4來練英聽是件奢侈的事。
國立博物館的內容真的很讚,而且畫很寫實,我都看得懂。XD。加上中文導覽,讓我在裡面流連忘返,足足待了兩個小時之久,是我在阿姆斯特丹晃最久的博物館了!!真的覺得花那四歐元是很值得的啊!!
出了博物館,本來是像趕行程般的要去梵谷美術館了。但是走到戶外,突然覺得肚子餓了。看到博物館廣場上的路邊攤,索性就讓自己當個荷蘭人好了。我買了一個HOT DOG(大亨堡),€3,就坐在海尼根的大雨傘下發起了呆。多麼涼爽的午後啊!!身旁都是一家一家的歐洲人,當然還有很多細肩帶。這是我來到阿姆斯特丹三天,第一次融入了他們的生活。
吃飽喝足之後,我走到了博物館廣場的大水池旁坐了下來。學著歐洲人一樣脫下了鞋,把腳泡進水池裡好好休息。泡著泡著我居然躺在池邊的石子畔上睡了半個小時。醒來,看到了水池的最前面,寫著大大的字「I Amsterdam」。我請人替我在這個大字上留下了一張相片,這是我這幾天以來最喜歡的一張了!
這是我第一天來到阿姆斯特丹的時候就看到的字樣,第一眼就讓我愛上了它。真是太美的一句話了,感覺它就代表了,阿姆斯特丹這個蘊含著各種文化匯集的城市,當你來到這裡,只要你放下原有的拘束,學著這裡的人一樣坐在廣場上泡腳,坐在街道旁喝咖啡,願意和這裡的人用著相同的步調呼吸,每個人都可以在這座城市找到自己的歸屬感,成為短暫的,或永久的amsterdamer。今天過後,I Amsterdam。

<梵谷美術館與大雨>
其實我真的看不出來梵谷的畫哪裡好看了。大概是我沒有藝術氣息吧!!出了美術館,阿姆斯特丹下起了大雷雨,所有的人都往電車裡面擠。在電車上,一個全身溼透了的男人走到我身邊,不停的自言自語,加上他蓄著鬍子的長相像極了電影裡的恐怖份子,我嚇死了。一個大雷打了下來,電車司機透過廣播和大家開玩笑。他說的是荷蘭文我聽不懂,只聽到了bomb的字眼跟一陣乘客的狂笑,我嚇死了,趕快在箂茲廣場下了車,換另一班車搭。寧可全身溼透也不要在車上皮皮銼啊!

<同理心>
同理心是我在這幾天當中感受最深刻的!!就是將心比心的感覺。一開始,在這裡什麼都不敢,後來想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走在路上,人家跑來請我幫他照相,我會怎麼樣嗎? 當然不會,而且很樂意。所以將心比心想,我請人家幫我照相,他們也不會覺得怎麼樣。從此以後,我就大膽的到處找人幫我照相了。XD。又如同,今天我走在路上,看到一個人伸手去抓他夾進屁股溝的內褲,我會覺得怎麼樣嗎? 我可能笑一笑,幾天後就忘了。同理,今天如果有人看到我在抓內褲,他也只是笑一笑,幾天後就忘了。從此以後,基於同理心,再也沒有什麼是我不敢做的了!!


傍晚,換上了夾腳拖走路出門,準備搭遊艇遊運河。突然心血來潮,把地圖收了起來,憑著方向感,隨心所至的閒晃。通常是沿著運河晃,看到這條運河我喜歡,就轉過去。就這樣一路自拍一直到搭船的地方。我愛死了這種感覺。在船屋與運河中間的林蔭小道上,看到喜歡的景色,就把相機架上路旁的腳踏車,擺起了一堆奇奇怪怪的姿勢。
突然有點捨不得離開阿姆斯特丹了。這樣閒逸的生活,(扣除不斷消耗掉的歐元不管),希望,以後還可以回來吧!
I AMsterdam!

今天行程: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博物館廣場→梵谷美術館(Van Gogh Museum)→沿著運河散步→搭運河船遊阿姆斯特丹→林布蘭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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